为什么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他们不会感觉害怕和恶心吗?-经典励志名言大全
那是过去当记者时的一件往事。我那时在一家电视台当记者,一次去法院采访,一个死刑犯被当庭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完毕,法庭一阵躁动,死囚一声不吭被人拖出法庭,押上囚车。停放囚车的甬道外,站了十几个人,无人哭叫,但有人在抽泣,估计是家属,来送死刑犯的苏瑾年。等我走出法庭时,囚犯已经被押上车,动作好快。我看见囚犯被捆得很紧战棋帝国,身体都小了一号,就跟一个粽子一样,根本无力反抗,就像小鸡一样被提上车。干净利落。
院子里停了三辆车,囚犯坐的带铁栅栏的大面包车在中间,前后还各有一辆押送车。现场很是安静,不对,是一种明显能感觉到的肃静。毕竟一条生命即将被剥夺,不管死囚犯过什么恶,人们对死亡到底还是存有一种自然的敬畏。我透过面包车玻璃,隐约看见有武警坐在里面,大概是负责执行的战士吧——搁古代,叫刽子手。
(为了说明“围观杀人”不是中国特有的风景,本文皆采用西方的画像/皇帝不称朕)
这时,一个我采访的法官走出来,把手包往腋下一夹,轻松地跟我打招呼,是无声的那种招呼。我问他:“你也去鳄鱼肉好吃吗?”他笑笑:“我得去啊。”我瞟了眼囚车,“哦”了一声。没想到他接着问我:“你去不去?”
我们说的“去”,目的地就是执行死刑的刑场。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在那个城市,陈启杰杀人的刑场就在市郊一块空地上邬晔纬,周围还散住着不少村民。不是如人们想象的,刑场总在极为荒僻的所在。枪毙人也很简单,去了,把场子一围,令死囚跪倒,“啪”,后脑来一枪,犯人倒毙李泉 柯蓝,法医验尸,尸体运走,撤,完事儿。死刑执行结束,刑场只剩下一摊污血。选择离中心城区那么近,而且就在公路旁的一个地方,唯一的缘由,可能是因为那里离火葬场近吧?
事实上,古代更邪性,杀人都在城市的最热闹所在。比如北京的刑场,就在宣武门外的西市,周围店铺林立,商旅如织。
古代杀了人,还有“暴尸”“枭首”的习惯,前者就是把没了脑壳的尸体在原地放几天,后者则是将死囚的脑袋装一个小木笼里都市玄龙,高高挂起来(多挂在城门上,枭首往往是重犯孢子物语,脑袋有挂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杀人又称“弃市”。市是指市场,那何为“弃”呢?它关联着一种说法,即古代杀人,是“天子与臣民共弃之”派悦坊。在闹市杀人,就是一种“共弃”的形式,就是要让老百姓都来看神厨小福贵,相当于开一个法制教育的现场会。可以说是,公开行刑,是人类残酷司法的最为极端的仪式化展示。所谓仪式化,就是供人们来合法观瞻的,是政府允许,甚至是鼓励的。
而群众来看杀人,有一个前提性的共识,就是被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他们来拍掌叫好,扔菜叶欧拉线,吐口水,都是正义的行为。一边观看砍脑壳,一边还可以宣扬道德与正义,何乐不为圭臬怎么读?何况除了看热闹的,其中还夹杂了许多想吃人肉、吃人血馒头的呢!
现代以来,司法观念变迁了,特别残酷的刑法已不合时宜,也很少再在闹市公开杀人(少数特殊情况例外)。但我国一直保留着以“人民参与”为特点的公开宣判和游街示众的习惯(我记得在九十年代“万人公判大会”之类的活动还较为常见)。到今天,犯人也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观念开始普及,再想观此“盛况”,就比较难了。
当然记者总比一般群众多一点“看稀奇”的机会。那位法官问我去不去,我不知他是怎么想的陕北道情?是让我完整地了解所报道事件的始末,还是给一个让我看稀奇的机会?——毕竟看杀人,已是一种特权和很难得的机会了。
我没有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我,就不去了。”于是,法官和我点个头,就自己上车去了。
这件事我印象深刻悠然末世,多年之后罗汉翻天印,当时场景的片段依然留存在记忆里:一个夏天,白花花的一片机甲飓风。
通过我的选择t252,我了解了自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当然也是一个软弱的人,至少我没有暴民的基因,心里也没有残酷的种子。因为骆组词,我不愿意通过“观赏”真实的人类之死而获得快感和增长见闻蛞蝓少女。
最后我要说的是,公开杀人,群众围观,集体狂欢,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也是“西洋景”暗黑币。在此我推荐两部刚刚看完并且十分喜爱的书给大家(如下图)相淮在线,看官,可别只知中国事,便不自觉地只妖魔化中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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