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英雄?这社会欠他们一个解释...-蒋校长贝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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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从来都不是凭空得来,那是无数英烈用命拼来的!侮辱恶搞英雄,就是忘恩负义,就是没有良知!
英雄,国家之英杰,民族之魂灵西邮教务处,其意义不可谓不重!
可为什么补天士,受伤的总是他们?李蕴桥
就在近日闫德利,短视频平台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竟然用“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进行推广!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心中只觉得揪心般痛!
当年,为了保家卫国,邱少云义无反顾奔赴朝鲜战场。
而当敌人的燃烧弹在他身边熊熊燃烧时,哪怕烧到他全身,他仍然一动不动,一声不吭,直到壮烈牺牲。
对此,有人曾质疑,因为在他们看来,那根本不是正常人能办到的。
这种说法看似很有道理,但我却要说:狗屁!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不假,但生死之间同样有大觉悟!
董存瑞为何舍身炸碉堡?黄继光为何飞身堵枪眼?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维达宝,当冲锋的号角响起时,他们每拖延一分钟,便会有数十李珠妍,甚至上百的战友牺牲。而战友对他们来说,不仅是可以生死相托的好友,更是血浓于水的亲人!
自己的性命固然重要,但为了战友们能够活下去,他们在那一刻无所畏惧,哪怕直面死神牺牲自己,他们也在所不惜。
如果还有人不理解那种震撼人心的情感,那么不妨回首去看下2008年四川大地震中的感人瞬间。
为了孩子,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后背铸就出这世间最伟大的墙壁;为了学生,老师同样可以用自己的胸膛和双臂,构筑出这世间最神圣的庇护所。
▲《母爱·地震》——摄影:邹森
在生死之间,连普通人都能拥有这种大觉悟举牌照,更何况是我们的子弟兵?
事实上,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的大无畏牺牲精神,从未在我们的子弟兵身上远去!
珍宝岛自卫反击战时,当时的前线指挥员被一枚炮弹炸断了左臂,仅剩皮肉相连,但在如此重伤下,他依旧沉着冷静进行指挥。
当敌人的进攻被打退,他被抬下阵地时,整个人已然陷入昏迷。
他,叫冷鹏飞恰克与飞鸟。
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为了帮战友在雷区中闯出一条生路,我们的一位战士,用脚去趟雷。
当腿被炸断,双眼被炸瞎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喊痛,也不是去接受救治,而是义无反顾地用身体滚向了雷区,直至失去意识。
他,叫安忠文!
毫无疑问,英雄们那震撼人心的精神,从来都不是虚幻,那是值得我们代代相传,并永远铭记的瑰宝!
可结果呢?时下的某些公司、某些互联网平台,却是肆意侮辱英雄。
为何会这样?难道仅仅是因为监管不严吗?
不,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
一个月前,“某漫画”被爆出侮辱革命先烈董存瑞。
而就在大家纷纷站出来对其进行指责时,却是有不少网友说什么,“某漫画这么做也是为了针砭时弊传播正能量”、“不过是调侃死亡教室,没什么恶意!我们要客观宽容一些!”
好个“传播正能量”!好个“要客观宽容”!
“董存瑞瞪着敌人的碉堡,眼中迸发出仇恨的光芒,他坚定的说,连长,让我去炸那个碉堡吧。我是八分青年,这是我的八分堡曲秀丽。”
另外,某漫画还是这样介绍董存瑞的:“任务:连长说炸药的一边有胶,粘在桥上就可以了;遗言:连长,我X你妈,两边都有胶,甩都甩不掉……”
如此恶搞?如此丑化,这难道还不叫恶意?
不可否认,传播正能量是好事,但是,传播正能量就一定要拿“恶搞英雄”来做背景板吗?难道没有了“被丑化的英雄”做陪衬,就无法针砭时弊了吗?
很多人心里都明白锻冶屋英雄谭,就算不恶搞英雄,传播正能量针砭时弊这些事照样能做到。
但是,吸引眼球的效果肯定不好边关烽火情。
其实,对那些自媒体,公司,互联网平台来说,最吸引眼球的办法,还是拿那些当红戏子明星或者商业大亨来恶搞。
可问题在于,他们敢吗?答案显然是“不敢”。
因为,那些戏子明星绝对会用天价赔偿告到他们破产沦陷城中!
如此一来,我们的英雄自然首当其冲!
毕竟,因为常年的宣称,论知名度,我们的英雄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家喻户晓,而对某些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免费广告资源紫苏汗蒸房。拿英雄为自己刷流量,几乎就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所以,当《英烈保护法》出台后,无数国人皆大声为其点赞!
因为,我们知道,一个民族,没有英雄是可悲的。而有了英雄,却不知敬重,肆意诋毁,更加可悲!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从来都不是凭空得来,那是无数英烈用命拼来的!侮辱恶搞英雄,就是忘恩负义,就是没有良知!
因为,我们知道,当英雄被打扮成小丑,那么真正的小丑很快就会走上前台,而一个充斥着小丑的民族,注定不会有未来!
保护英雄,崇敬英雄,不仅是为了让英雄的精神永远传承下去,更是为了让我们的国家柯哀吧,我们的民族,能够辉煌永驻!
所以,对无数国人来说最初的最美,为《英烈保护法》点赞,就是在守护我们自身,以及子孙后代的未来!
但是,光有《英烈保护法》就够了吗?
某漫画侮辱英烈董存瑞的视频,早在4年前就已出现。可为何当时鲜有媒体报道,直至《英烈保护法》出台后,才因再次撞红线而持续发酵?
这里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我想,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中的一段话,或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物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很显然,在不知不觉间,无底线的“娱乐至死”已经渗透进了我们的社会风气。
恶搞董存瑞,恶搞邱少云,恶搞黄河大合唱,恶搞各种红色经典,从某种意义上说,何尝不是一种对某些人的“逢迎”?
我相信,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对恶搞英雄,恶搞红色经典行为存在着深深的反感,某漫画四年前就会凉掉,更不会有人站出来为其各种辩护3d定制少女。
而想要改变这种情形,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归根结底,《英烈保护法》可以让英雄不被抹黑亵渎,但却无法改变“娱乐至死”对社会风气的渗透,更为无法为英雄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其最大的缺陷所在。
所以,我们不仅需要立法保护英雄,更需要让英雄成为中国社会最光辉的存在,而不是流血又流泪的弱势群体。只有如此,一个人人崇敬英雄,人人愿做英雄,人人争做英雄的社会风气才有可能出现。
到了那时,如果谁还敢“消费”英雄为自身牟利,我相信,不用国家出手,消费者就会用自己的双脚,让其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人民英雄纪念碑,或许不是中国最杰出的建筑,但它,注定会是全体中国人民心中最伟大的那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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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我们就擦肩而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