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忆理解“工匠精神”必须明确东西方差异|苑利专访(二)-文创资讯
林志忆
苑利,1958年出生,山东省齐河县人,民俗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原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分会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会民族遗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苑利
2002年,苑利踏上研究非遗的路途。十余年里,他写下了《文化遗产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民俗学与遗产学视域下的乡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等多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著,填补了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空白,并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面对岌岌可危的民族遗产,苑利敢于提出问题、善于分析问题,长于解决问题,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日前,苑利接受了文创资讯的专访,他重温了自己的非遗研究之路。从即日起,《文创资讯》将陆续推出“苑利专访”系列,向读者展示一位非遗学研究大家的学术思考。
文创资讯:“工匠精神”是当前的热词,但究竟什么是工匠精神,目前还不是很清楚,您能作一下解读吗?
苑利:“工匠精神”在东西方社会体系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的“工匠精神”,指的是工业中的“工匠精神”;东方的“工匠精神”,那是手工艺中的“工匠精神”。前者强调完全一致、丝毫不差,后者强调充分利用材质,做得精益求精。从表面上看,二者似乎是一样的,而实际上却是天差地别。
比如说,我们做一个齿轮,每件产品的误差不能超过0.02毫米,这属于西方“工匠精神”的范畴。但是,东方的“工匠精神”实际上并不在乎作品的误差究竟有多大,而是在充分利用原材料的基础上,把它做得漂亮,做得实用,做得精益求精。所以,在理解“工匠精神”的时候,必须弄清楚讲的是西方的“工匠精神”还是东方的“工匠精神”。
在我看来,工厂的工人讲“工匠精神”采用西方的标准是合理的。如果在非遗领域提倡“工匠精神”,那就不是尺寸保持严格统一,而是做到物尽其材,让每一件作品都呈现独特性。假如我们分别要在两块玉的皮子上雕刻一只蝙蝠,但是这两块玉的皮子一个在左面一个却在右面。倘若按照西方“工匠精神”的标准,那这两只蝙蝠只能在同一个位置,这是由机械化生产的性质决定的。但是,如果按照机械化生产的标准去做,由于两块玉的皮子不在一个位置,所以肯定有一块玉用不上。而如果是中国的“工匠精神”,它就不会考虑两块玉的皮子是否完全一样,而是皮子在哪个位置就在哪里刻上一只蝙蝠。所以,西方的“工匠精神”和东方的“工匠精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匠心”雕刻中的玉器
文创资讯: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工匠精神”在非遗领域能够得到有效传承吗?
苑利:“工匠精神”的传承需要一个完整的系统。它首先涉及到师傅带徒弟的问题。一个手工艺方面的老师教了500名学生,然后这500名学生都按照他的风格去做,导致的结果就是产品出现同质化。而相反,如果是每家每户开一个店,那么每家都会有自己的绝活儿,都会有自己独特的产品。所以,从非遗保护的角度来说,越是大机械化生产和大规模培训,对非遗的破坏就越大。
传承“工匠精神”需要有一定的支撑。中国古代人讲“工匠精神”,主要体现在祭祀行业祖先上。铁匠纪念太上老君,搓绳子的纪念哪吒,木匠纪念鲁班……他们为什么要信仰行业祖先呢?行业的稳定离不开监管,但是人管人有时候会管不住,所以便创造一个神出来,让神来管理他们。这其实利用的是,人们对于神的畏惧心理。如果谁一旦偷工减料,那就违背了行业祖先神的规矩,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信仰的管理是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管理模式。这不是迷信,所谓的迷信主要是指坑蒙拐骗、谋财害命。祭祀行业祖先,不仅没有谋财和害命,而且还有利于社会发展。那这不是迷信是什么呢?它是俗信。人们希望通过这种信仰,起到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所以这是一个良俗。可是现在只讲“工匠精神”,却把信仰抛在一边,这个“工匠精神”能够弘扬起来吗?我觉得不可能。
此外,“工匠精神”也需要特定的组织形式做支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古代,凡是从事同一个行业的人,他们会集结在一起定下行业规矩。行业中的人既是行规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被监管的对象。一旦有人违反条例,便会受到严厉制裁。倘若行规中禁止用化肥来发豆芽,如果谁违规的话,大伙儿就可以这把这个人从行会中挤走。可是现在只讲“工匠精神”,却没有相应的行业组织,“工匠精神”怎么才能落实呢?
所以“工匠精神”并没有那么简单,它是一个系统,要是没有建立起这个系统,“工匠精神”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铁匠行业祖先神太上老君
文创资讯:在“工匠精神”的传承当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苑利:传承“工匠精神”自然需要精益求精,但是传给谁还有很多说法。通常情况下,凡是带有祖传秘方或者高科技含量的手艺,他绝对不会轻易传给外人,这就是“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矩。有人认为这影响了社会发展,我倒觉得事情并不能这么看。人家耗费巨大的“工匠精神”研究出一个好东西,最后却被别人拿走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规矩实际上保护了个人的利益,相当于当下的社会专利。事实上,祖传秘方传的范围非常小,这本身就是专门的利益,是属于这一家族的利益。从该角度来看,这个规矩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传承人把手艺传给自己的孩子,这自然也有好处,那就是他能够真心实意地把真东西全都传给下一代。如果仅仅是个外来的徒弟,他很可能就不愿意百分之百地去传。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比较支持他们能传给自己的子女。但是,这里必须有一个监督措施。如果你家孩子不是学这个的料,你却偏要让他学,最后把传承的任务给耽误了,这样的情况下你的传承人头衔就有可能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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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 | 文创资讯记者 许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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