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忆理解天性,但不把天性当借口-青年大红-青年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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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忆
弗洛伊德(1856-1939)
(一)
人每时每刻都有冲动,这是人的天性。
弗洛伊德把人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面,“本我”指的就是天性。
在“本我”看来,见到好吃的东西就想吃,见到好玩的东西就想玩,见到心仪的异性就想接近,不会考虑到好吃的东西的归属、好玩的东西的产权、心仪的异性的感受。
在人的天性里面,是没有道德存在的。
道德是社会产物,不同的群体、不同的时代,产生的道德也不一样。人不可能一出生就拥有道德感。
那怎么办?我们想了一个办法,教育。
东西再好吃,它不属于我,就是饿死我也不会吃。这是通过教育能够达到道德约束的最高标准,因为这个时候,道德已经战胜了天性。
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我们尊称为圣人,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就达到了“超我”阶段。
绝大部分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既不是天性完全主导的“本我”,也不是道德完全主导的“超我”,而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不定,弗洛伊德把它叫做“自我”。
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二)
在大部分时候,人的本能能够被抑制住,不至于出现“激情犯罪”的情况。
这是因为在人的大脑中,有一个地方,叫前额叶皮层,它负责控制人的冲动。
它就像一道封印,把人负面的天性锁在里面。
如果有一天,这个地方出现了问题,所有的天性都流露出来,人就容易出乱子。
有句民间俗语,叫“酒壮英雄胆”,还有一句话,叫“酒后乱性”。
“胆”与“性”都是人的冲动,平时有前额叶皮层把关,它们不会轻易出来。
酒精能够抑制前额叶皮层的功能,封印松动了,冲动就会爆发。
我不是为酒后犯错的人辩护。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知道了喝酒有可能导致后悔的结果,那就少喝一点酒,或者干脆不喝。
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三)
不仅是大人,孩子也是如此。
每个人都有天性,孩子当然不例外。
与大人不同,孩子的前额叶皮质还没有发育成熟,看不住那么多那么复杂的天性,可以理解为醉酒状态。
在酒精上头时,大人都有可能会“熊”,更何况是孩子?
但孩子有特权,当孩子的天性表现出来的时候,往往会得到大人的谅解。
“XX是孩子的天性。”
这是常见的辩护语。
其实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
孩子有免于承担责任的权利,但父母有加强监管教育的义务。
再通俗一点说,就是:
孩子可以不懂是非,父母不能不懂。
理解天性,但不把天性当做借口,想方设法让孩子懂得控制天性中负向的一面,能做到这一点的,就是最优秀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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