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了滴滴司机被杀,就没人关注了纽巴伦鞋?-温州桃花岛1
之前滴滴乘客出事,引爆全网,而在引爆的过程中,所有人都各司其职。
新闻媒体负责用标题吸睛,说滴滴乘客不够,一定要加上空姐和少女的标签,才有人看:
而深度媒体们负责找出凶手早有预谋的线索。
一定要找到他们“性格孤僻”,“特立独行”,“没有朋友”的证据,证明他们的犯罪并不是偶然。
而网友在看了上面这些新闻后,负责评论,他们得出的结论就是。
因为有一些滴滴司机犯了罪,所以滴滴司机都是坏蛋,都是潜在的加害人。因为有一个两个滴滴乘客犯了罪,所以滴滴乘客无时无刻不在危险中,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一边是加害人,一边是受害者,我们当然应该保护受害者,限制加害人,所以滴滴司机不应该有给乘客打分、选择乘客的权利。
你和他们说概率,他们还有一句万能的话。
“没发生的时候是万一,发生了就是100%。”
——这句话广泛存在于各种把人一棍子打死的案例中,比如“所有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但说实话我一直理解不了这句话的逻辑在哪里。
当时我的评论是:
因为所谓“顺风车”是典型的共享经济的产物,其实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对滴滴来说都是客户,它只是做一个连接的平台,要保证双方的安全和利益。如果司机没有选择乘客的权利的话,司机也挺危险的,毕竟随手搜索一下,就会发现一大堆抢劫杀害司机的新闻。
包括很多电影中孙建弘,人没钱了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去抢出租车司机。我有个开出租车的亲戚,有一次喝完酒说,每次接到那种几个男人一起坐车,要去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他都心里发怵,又不敢拒载——乘客觉得自己危险,其实很多司机也觉得自己不安全。这次出事的是乘客,舆论要求司机不能看到乘客信息;如果下次新闻是乘客劫杀司机,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呼吁司机应该更透明的看到乘客信息,呼吁滴滴对乘客进行大数据分析,详尽的背景调查,限制“性格孤僻”,“有暴力倾向“,至少禁止“有犯罪历史”的乘客乘坐网约车。我想大概率是不会,大家大概率会装死,在网约车用户庞大的群体下,司机早就成为盛世下的失语者了。
现在看来,我没有说错。
今年11月26日,贵阳有一名43岁的男性网约车司机,在接单途中被23岁的犯罪嫌疑人用尖刀挟持,不但抢走了身上的现金,还被胁迫手机转账1100元,然后因为害怕受害人报警,将他杀害后抛尸河中。
但这个新闻却无人问津。
这件事为什么没有人关注,我想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出事的是滴滴司机,大部分网民不会成为滴滴司机,所以他们觉得和自己没关系,不会转。而大部分滴滴司机没这么爱上网爱抱怨,所以他们也不会转。
2.出事的是男性,大部分男性不认为自己会被杀,所以不会转。
3.这件事中间,既没有空姐,也没有少女,没有那些让人爱关注的标签,所以媒体不知道怎么报道,也就不报道了。
微博发了没人转,微信公众号没人写。
我想到没人关注,但没想到会这样无人问津。
这件事我相信滴滴是知道的,但是他们看到没人关注,估计也就装死了。
别说根据这个做什么整改了,就连一条相关微博都没发,连一句“请广大滴滴司机放心”也没有。
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但在11月28日的程维有关滴滴安全的公开信中,提都没提这件事一句,反而说“连续发生了两起司机针对乘客”的恶性事件:
大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至此,不知是悲是喜。
我之前说滴滴司机的安全,他们的诉求,早就被淹没,他们早就成为这个庞大网约车时代的失语人群,真是一点没错。
我认为这不好。
根据我们现在的法律,我是个自媒体,是没有新闻采编权的,去第一手发布新闻是违法的,但我帮各位有采编权的媒体总结一下这件事为什么值得关注。
1.总有人觉得滴滴就是个通过互联网提供出租车服务业务的公司,现在的滴滴也确实如此。但是包括滴滴,包括uber,剁椒鱼头是哪里的菜当时创立的时候,说的是“共享经济”,画的蓝图是用软件把有需求和提供服务的人连接在一起。
如果是“连接在一起”,那提供服务的人和接受服务的人,应该是一样重要的。
如果只从用户端的安全感受,是无法得出共享经济是怎么失败的结论的。
2.这位被杀害的司机,在被胁迫到最后被杀害,一定也经历过很绝望的一段心路历程。
因为当天9点扬州寄语市长,他曾经给他哥哥打电话说急用钱,要他转5000块过去,但是他哥哥拒绝了。
当天23点,他又打电话给他爸妈,说有人生病急用钱,要爸妈转5000块钱过来,但他爸妈还是拒绝了。
这中间有什么故事,其实也是有新闻点的。
话说到这里就够了,再往下引申就过了,就借题发挥了。
希望能被各位关注,希望这位司机能拿到滴滴之前承诺的3倍赔偿,也希望大家对看起来和自己不那么有关的事情,也可以摆脱冷气,拿出一点热情,关注和讨论一下。
这样人人都是炬火,社会也会更温暖一点。
梦 断 桃 花 岛
一个温州商人的“维权”之路
我叫胡加强,一个土生土长的乐清蒲岐人御心香帅。我的身世比较坎坷,三岁逝父,母亲含辛茹苦将我哥姐六人抚养成人,历尽万般艰辛,患难与共,在饥寒交迫、凄苦的环境下慢慢长大,邓佩仪磨练出不屈不挠的意志。 15岁初中未毕业就踏上谋生之路,八十年代初改革的春风吹遍华夏大地红腿陆龟,我也随着创业的浪潮,像“温州一家人”周万顺一样,踏上这段充满崎岖的创业之路。经过几十年不懈地努力少林童子功,创出了一番事业,当时已拥有了相当可观的资产。
在2008年温州市政府向在外投资的温州籍商人发出“温商回乡投资,建设自已家园”的号召,当听到这个报道后,我欣喜若狂,回想起我年少时在桃花岛戏台岩前默默许下的诺言:“如有一日我功成名就之时,誓必回来将桃花岛开发成为海岛旅游圣境”。经过两年的考察和商谈,于2010年2月8日我如愿以偿取得了乐清桃花岛剩余二十五年的经营开发使用权。
桃花岛(原名大乌岛),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湾海域,属乐清市虹桥镇辖区,距陆地一公里,面积约2平方公里。由乐清南岳(杏湾)辖下的杏一、杏二等九个村共同所有。1981年经杏湾等九个村双委决定,将桃花岛使用权归杏湾老人协会所有及管理,其收入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为有效开发和利用桃花岛丰富的旅游资源,1997年南岳九个村村委会将桃花岛使用权租赁给以郑应东为代表的乐清旅游开发服务公司,租赁期限为35.5年,同时为避免桃花岛历史遗留问题引发权属争执,影响开发商开发,南岳镇政府专门组织杏湾九个村书记、村长和当事争议人召开桃花岛权属争议会议,在南政[2001]21号文件会议纪要中确定了桃花岛的权属问题,并由乐清公证处做了公证。投资方为了尽快让桃花岛的旅游事业展现于世人面前,先后投入数千万资金,在岛上修造路道,建设景观栈道,改善岛上水电供应等旅游配套设施,并取得门票许可及立项批复。自此以后,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大乌岛便以“桃花岛”全新的面孔问世。
经过十年的建设和经营,股东意见出现分歧,导致桃花岛经营衰落。经两年无数次商谈,并在杏湾老人协会的大力推动下,于2010年2月我同甲方郑应东、薛安福,丙方杏湾老人协会共同签订桃花岛转租协议,买下了乐清桃花岛剩下二十五年的开发、经营、收益、盈亏所有权利和义务,重组乐清桃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与乐清海洋局、旅游局沟通,聘请宁波设计院对景区进行重新规划。
就在我踌躇满志准备把桃花岛打造成东海乐清湾“人间仙境”时, 2012年6月25日,乐清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乐政函[2012]48号文件,要在桃花岛建设两座电力铁塔,我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立即整理承包合同、相关协议、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找到虹桥镇(电网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人徐祥忠副镇长,反复阐明岛屿租赁有效期到2035年7月,租金每年均按时支付,并提供了相关材料。连续去了五次,再三请求实地调查。可是徐祥忠副镇长仍是一屑不顾,不理不睬的态度,认为桃花岛土地归属权属杏湾九村所有,没有与我方协商的必要。
反而徐副镇长却加快步伐,用提拔、宅基地批复、恐吓、诱骗等手段,将村干部各个击破,于2012年7月21日前后两个晚上,分别到九个村干部家里私下做工作。在未经九村村民代表表决的情况下,村干部签订了桃花岛永久性占用协议和补偿协议,迫使村里做出一女二嫁的荒唐事。而且在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虹桥镇政府将岛屿关闭,禁止渡轮通行,强制驱逐旅游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从此我也只能隔海相望。
随后虹桥镇政府电网攻坚小组于2012年7月31日,在码头举行了开工仪式,徐副镇长与三四十名身穿特警制服的保安和联防队,如临大敌,站成两排守护。一个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我只是一名合法的商人,为何要如此兴师动众去维稳呢?这和他处理当年我镇上访村长“钱云会”的手段如出一辙!
他们动用挖掘机在岛上施工,损坏我岛上景点、道路、码头、设施等,几十间房子消失了,美丽的桃花屋没有了,码头被拆,渡轮被叫停,海岩石被非法开采卖了,我却只能用望远镜遥看岛屿被无情地摧毁着,我茫然、悲愤、无奈……!电力公司在毁岛建塔期间,强拆我6000多平方米房屋和20多个旅游景点,非法砍伐林木2万多株,盗采矿石32万方,1/4海岛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现在的桃花岛千疮百孔,膛开肚破,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于是我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信访之路 ,奔波劳碌于各级相关部门及单位。当时我也找到了乐清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乐清段的总负责人吴副市长,他给予我不清楚此事为由,让我去找攻坚小组负责人徐镇长和供电部门或向司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之后我多次去找乐清供电部门领导,他说:“我按政府指令去实施,这条线路由其承包,具体看乐政函[2012]48号文件”;我在有关资料内容中得知,(据传工程总造价约12亿)
“建设政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政策处理责任单位,其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政策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与沿线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总额包干,并提取工程建设总额的1.3%作为奖励,另有0.7%作为速度奖励”
这当中势必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四年多来,我白天忙于工作,不分昼夜的驾车往返江、浙两地,途中两次大车祸,就这样求助、信访于温州各地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但是各级部门之间相互推脱,结果仍旧石沉大海,这一切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哭诉无门。
2013年1月7日,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尝试着以举报的方式向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乐清市供电局在大乌岛(桃花岛)进行电塔建设蒲县天气预报,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引起高度重视,于同年1月11日中国海监乐清市大队派执法人员到岛上调查,调查中当事人无法提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手续,而且根据丽水市勘察测绘院出具的《乐清市供电局大乌山塔基建设项目涉嫌非法建设面积测量报告书》,随即立案调查西苑魅影,并于2013年3月26日对乐清市供电局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鲍德温四世。
得知这一消息,我喜出望外,天真的以为“海洋与渔业局”的决定,将会改变我的新生命运,从此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保全我的合法资产,但谁知乐清市供电局依然我行我素,视处罚而不顾,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施工。绝望中的我于2014年7月30日向乐清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我应有的权益。
乐清人民法院并未站在公正的角度去判决,于2014年9月12日驳回我的起诉,告知我乐清市人民政府以乐政函[2012]48号《 关于印发玉环变-乐清变500千伏双回输电线路工程(乐清段)政策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尚不能证明被诉行为系由虹桥镇人民政府实施且属于行政行为,同时也未能提供相应有力证据证明该主张,驳回起诉。2014年10月23日我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2月18日温中院判定维持2014年9月12原定裁定。
2014年12月2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乐清市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发出建议函,大致内容为:我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涉案工程占用其经营场所并需拆除部分主房屋,会对其财产及经营造成巨大损失,政府相关单位应对权利人进行补偿,望两级政府二个月内妥善处理补偿事宜,做好协调稳控工作,防止信访缠访。2015年1月22日虹桥镇政府下发虹政办[2015]1号文件,成立乐清桃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偿处置领导小组,但至今距领导小组成立已近四年时间, 我已奔波几十趟,此事始终还毫无进展。
面对这样遥遥无望的结局,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法律只对普通百姓具有约束力,而权势者可以任意妄为,超越法律、无视法律吗?无论是合同法还是侵权责任法,按常理我属于直接被征收者,应当享有获得赔偿和补偿的权利,应当具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可是从桃花岛建塔始末,无论是征收(征用)土地,还是环境影响评估,从没有在建设所在地张贴过公告公示,也没有给我任何告知,压根只是把我被视为空气而已,直接剥夺我的合法权利。
2017年8月12日,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实名举报浙江电力公司以建塔为掩护,砍伐树木2万多株,盗采矿石32万方,从中谋取暴利数千万元。个别市领导和盗卖矿石的黑社会抱团取暖,为其充当保护伞,桃花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毁灭性破坏情况。因乐清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施工单位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为躲避责任他们联合造假,欺骗中央环保督察组,称施工过程中被毁的60亩林地只砍伐了5棵樟树,近百年树龄的参天大树胸径只有15厘米。于是,我又再次向中央环保监察组举报。乐清政府组织环保、海洋、供电局和南岳镇政府等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再次作假欺骗中央环保督察组,制作的“0539“调查结果也严重失实。与此同时,乐清市政府南岳镇政府在未经公开招标投标的情况,违规组织人员在桃花岛上进行简单绿化,企图毀灭罪证,掩盖犯罪事实。其实桃花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只要打开谷歌地图便一目了然。
为弄清事实真相,凡是能可以提供信息的地方,哪怕只有一丝丝的希望,我都不放弃。通过多方不间断的走访获悉,工程总造价14个亿,乐清电力公司以“政策处理费”的名义,先后汇入虹桥镇电网攻坚领导小组账户数千万元,但最终被变相成为考察费、旅差费、会议补贴等费用,仅这类小项目就耗去进千万,而桃花岛该赔的分文未赔,可想而知,十几个亿能有多少另立项目费流入贪官的包囊中!使我感到不解的是威尔逊旋回,中央“三令五申”地强调执政为民,制定惠民政策,可是为什么到了地方就变了味,变为只为权势服务了呢?
但我深知,在这正义被权势阶级所独享的社会,自己脚下的路将会越来越崎岖,越来越艰难,甚至充满险恶。曾几何时疲惫的我也曾尝试着想就此放弃,可是我始终无法泯灭那颗呼唤正义的心,为坚持真理,我还是选择背水一战。我多么渴望《人民的名义》能在现实社会中重演,类似“祁同伟、高育良、赵立春”的桃花岛这群为谋私利、贪赃枉法的政治腐败分子早日绳之以法……阿格娜。
我是一名农村普通的草根,也是社会变革的参与者,从一个平民经过不懈努力,奋斗了几十年,有所成就,使我攀登人生的高峰,靠的就是国家政策,可又是这被权势者贬值了的“国家政策”,把我打入了人生最低谷,而如今,面临企业破产,妻离子散,家破只差人亡的悲惨局面,其痛谁能体会……!
当初我踌躇满志的响应温州政府回乡投资的号召,圆我年少时的梦想。历经并购、建设、诉讼、信访八年多的时间,我耗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放弃自已的主业,如今已是财力竭尽;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心力憔悴,隔海相望桃花岛两座高耸铁塔,思绪万千九方皋相马,内心一阵阵心酸……!
美丽的桃花岛渐渐消失了!美好的愿望已渐渐远离了!一切、一切都没有了……!我呼唤正义!呼唤良知!呼唤司法公正!祈求善良的人们,说句公道话!!伸出你们援助之手帮我一把,给我以精神和道义上的支持!并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能早日介入调查此案,让涉案腐败分子得到严惩。给我一个公道!给杏湾子孙一个交代!给乐清一片净空!但我深知:在人情、权势大于法治的那片土地上,维权之路多么险恶、崎岖!但我永不言弃,直至我生命最后一息!
乐清桃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诉求人: 胡加强
联系电话:13701555666
日期: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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